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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是否在新聞報道上看到過或者自己親身經歷過這樣的事情,入職新公司一段時間后,公司單方面提出過分的要求,如果這時候作為員工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員工可以提出勞動仲裁,依法維護自身權益。那么,什么是勞動仲裁呢?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什么資料呢?勞動仲裁的程序是什么呢?接下來律霸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法律內容。
一、什么是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二、勞動仲裁需要什么資料
(一)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一式兩份,內容包括: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聯系電話。
2、用人單位的名稱、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3、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單位名稱。
(二) 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的同時,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遞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2、勞動關系相關證明;其它證明材料;
3、申請人系用人單位的,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系律師的提交律師事務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勞動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1、遞交勞動仲裁申請書及相關證據;
2、申請書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員會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自做出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并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說明理由,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后,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4、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議不公開進行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仲裁庭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
5、當事人接到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回申請處理,對被申請人可以缺席裁決。
勞動仲裁是指對勞動爭議進行公正居中的裁決,大家現在知道勞動仲裁需要什么資料了嗎。小編在上文總結了需要的材料包括《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勞動關系證明以及其它材料。此外,勞動仲裁的程序是,首先應該遞交勞動仲裁申請書及相關證據,受理通過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規定日期內提交答辯書,當事人在接到開庭通知時,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中途退庭,則對申請人按照撤回申請處理。
申請勞動仲裁的程序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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