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可以是無限期的,也可以是固定合同,還可以是臨時合同,但勞務派遣合同期限與勞動合同是有很大的區別的,那么律霸小編在下文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勞務派遣合同期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勞務派遣合同期限分析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勞務派遣單位不能與勞動者約定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而應當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此外,為了維護被派遣勞動者的就業穩定權,《勞動合同法》還規定勞務派遣單位在被派遣勞動者無工作期間,即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派遣期限屆滿,沒有新的派遣崗位時,也必須向勞動者按月支付報酬,其標準為勞務派遣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這樣就延長了勞務派遣期限較短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期,防止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串通規避有關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符合法定情形規定的行為。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
同時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也就是說,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的,應該要簽訂二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即被派遣出去的勞動者如果要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的,一定要注意勞動合同的期限是多長時間,是否是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因為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勞務派遣單位為了逃避用人單位的責任,故意在勞動合同中不約定具體的合同期限,而是規定以勞務派遣單位與接受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中約定的工作時間或者勞務派遣工為接受單位提供勞動的實際時間為準,這樣不僅損害了勞務派遣工的合法權益,也不利于限制勞務派遣這種用工形式不正常發展。
二、勞動合同與勞務派遣合同的區別
1、簽訂合同的時間長短不同。勞動合同對于簽訂時間沒有法律規定,勞務派遣合同相關規定應該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用工形式不一樣。勞動合同簽訂雙方直接用工,而勞務派遣合同雙方并不直接用工,而是勞動者在用工單位上班;
3、涉及主體不一樣。勞動合同只涉及用工單位和勞動者,而勞務派遣合同涉及用人單位、用工單位和勞動者三方;
4、是否能夠簽訂非全日制合同方面。勞動合同可以簽訂非全日制勞動合同,而勞務派遣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5、崗位不同。任何崗位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合同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6、對于單位主體的規定不同。勞動合同的單位方注冊資本沒有要求,而勞務派遣公司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萬。
7、在無工作期間待遇不同。勞動合同勞動者在非因本人原因停工,停工一個月內按照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80%計發,超過一個月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資80%計發,而勞務派遣合同勞動者無工資期間按照最低工資計發。
勞務派遣合同的期限是兩年以上的固定勞動合同,所以遇到簽訂時間不確定的勞務派遣合同一定要及時解決,而且勞務派遣兩次過后,就應該簽訂勞動合同,就不再是勞務派遣合同。若還有疑問請登錄律霸網站咨詢專業的律師,他們可以給予更好地幫助。
勞務派遣合同期限是多長,與勞務外包有什么區別
勞務派遣算不算工齡
事業單位勞務派遣同工同酬方面的問題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合同解除的條件
2021-01-03危房拆遷怎么安置
2021-03-16人身權屬于侵權責任范圍嗎
2020-12-07公司變更名字需要多長時間
2021-01-04發明專利初步審查的范圍怎么規定
2021-03-19銀行按揭貸款需要繳評估費用嗎
2020-12-20在何種情況下合伙人可以要求分割合伙企業財產
2020-12-02去勞動仲裁需要律師嗎
2021-02-24冷暴力算校園欺凌嗎
2020-11-13雇工經營是雇傭關系嗎
2020-12-11如何防止二手房中介亂收費
2020-11-30企業女職工產假可以休多長時間,懷孕期享有哪些待遇
2021-02-02疫情期間工資怎么發
2021-03-11免責條款有效性認定的法律要件有哪些
2021-02-15保險合同中條款約定不明應如何理解
2020-12-21保險合同的訂立—保險合同的生效
2021-02-27人身保險合同如何簽訂
2020-12-16建行被罰30萬,涉嫌什么違法行為
2021-03-03教練車出事的保險公司會賠嗎
2020-11-11保險公司如何降低理賠投訴案件
202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