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仲裁延期開庭申請書應如何寫?
申請人: ×××,性別:男,××歲,×族,××省××縣人,××省××市××廠職工,現住××市××區××街××號。
請求事項:
關于××區人民法院(1999)民初字第125號“申請人×××訴×××債務糾紛”一案,現因申請人無法按期出庭,請求人民法院延期審理。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訴×××債務糾紛一案,××區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時開庭審理。申請人于××年××月××日在工作時被機器壓傷,右腿骨折,現住院治療,故無法按期參加開庭審理。為保障申請人出庭參加訴訟的權利,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32條第1款之規定,特請求人民法院推延本案開庭審理日期。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
××年××月××日
附:(1)××市××廠關于a工傷證明;
(2)××市第××人民醫院對a傷勢的診斷證明。
二、什么情形可以使勞動仲裁延期開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審理:
1、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2、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3、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
4、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三、勞動仲裁的審理期限
根據現行《條例》規定,對于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七日內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決定受理的,在作出決定之日起七日內將申訴書的副本送達被訴人,并組成仲裁庭;勞動爭議仲裁案件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報仲裁委員會批準,可以適當延期,但是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這樣算下來,從當事人遞交仲裁申請書開始,到仲裁委員會在法定時間內做出裁決,全程期限一般為74天(7 7 60);而且,對于復雜案件,經過批準,還可以延長30天,最長可以延長到104天。
四、開庭通知與延期開庭
(一)開庭通知
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根據一案一庭的原則,此時針對該案件的仲裁庭已經成立,具體承擔對案件的仲裁工作。仲裁庭成員應當認真審閱申訴、答辯材料,調查、收集證據,查明爭議事實。遇有需要勘驗或鑒定的問題,應交由法定部門勘驗或鑒定;沒有法定部門的,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委托有關部門勘驗或鑒定。仲裁庭成員應當根據調查的事實,擬定處理方案,并根據法律對勞動爭議仲裁案件仲裁期限的規定,合理確定開庭日期。在確定開庭日期后,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明確規定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通知當事人開庭日期、地點,一方面有利于當事人調查收集有關證據、資料,為開庭辯論、質證做準備,另一方面也便于當事人適當安排個人事務,以便按時出庭,體現了法律規定的人性化。關于通知的方式,本條明確規定為書面通知。
(二)延期開庭
延期開庭,是指當事人在仲裁庭通知其開庭審理日期后且開庭三日前,由于出現法定事由,導致仲裁審理程序無法按期進行的,提出延期審理的請求,經仲裁委員會同意,將仲裁審理推延到另一日期進行的行為。延期開庭由當事人提出請求后,仲裁庭作出決定,這里的當事人指雙方當事人,既可以是申請人,也可以是被申請人。
綜合上面所說的,勞動仲裁如果遇到一些事情而延期開庭的話,那么就必須要寫一份延期開庭的申請書,因此在寫的時候就要按照事實來進行寫,不能存在有什么虛假的事實,所以,在勞動者遇到困難的時候步一定要懂得用法律的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利益。
勞動仲裁法實施條例全文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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