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處拘役懷孕緩刑考驗期間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五條 緩刑犯應遵守的規定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二、緩刑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1、犯罪情節較輕。犯罪情節主要包括:
(1)、犯罪性質,由于緩刑的適用對象是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因此,對于性質嚴重的犯罪一般不適用緩刑,如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強奸、搶劫等嚴重刑事犯罪。
(2)、犯罪主觀方面,對于犯罪的目的、動機惡劣,犯罪主觀惡性大的罪犯,一般不適用緩刑,如慣犯、累犯或者歷史上有犯罪前科的。
(3)、犯罪手段和危害后果,對于犯罪手段殘忍,犯罪行為所造成的危害結果十分嚴重的罪犯,不宜適用緩刑。
2、悔罪表現?;谧锉憩F主要包括:
(1)、認罪態度。認罪態度主要是犯罪人犯罪后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是否從內心感到悔悟,并且通過積極坦白與交代而表現出來。
(2)、是否有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現。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現反映了行為人的人身危險性有所減弱,在一般情況下,可以成為用緩刑的參考因素。
(3)、有無犯罪中止或者犯罪后積極退贓等情節。
3、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主要是根據犯罪人的人身危險性程度得出的結論。
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經懷孕,再加上當事人被判處的刑罰又是拘役,如果不是累犯的話,判處緩刑的可能性還是非常大的。孕婦在整個緩刑考驗期間都有嚴格遵守規定的話,等緩刑考驗期滿以后就不需要再服刑了。
緩刑考驗期間要注意些什么?
哪些情況不適用緩刑?
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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