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在勞動關系中受傷的情況也越來越多,在處理工傷問題時,工傷鑒定后申請勞動仲裁的時間也是一個重要保護權益的內容,工傷的鑒定問題關乎著一部分老百姓的民生,那么,勞動關系中工傷鑒定后申請勞動仲裁要多久呢?下面介紹關于工傷鑒定后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問題。
工傷鑒定后申請勞動仲裁要多久
依據相關法律:《工傷保險條例》 五十四條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由此可以得出,工傷待遇糾紛,是勞動糾紛的一種,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勞動糾紛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為一年,也就是拿到工傷鑒定書開始為計算時間。
工傷認定后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為發生糾紛之日起一年內有效。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請書》。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
2、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等;
3、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復印件;
4、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訴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如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交其工商注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地等情況);如被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地址、聯系電話等。
以上就是有關勞動關系中工傷鑒定后申請勞動仲裁要多久的時間問題,由上文可知,受傷職工拿到鑒定報告后便可以準備相關申請資料向有關部門要求勞動仲裁,訴訟時效期為一年,具體細節依據相關法律視情況而定,如有問題可以尋求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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