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中只要交罰金就判緩刑嗎?
交了罰金也不一定就能判緩刑,是否可以判緩刑,跟犯罪嫌疑人有沒有交罰金沒有直接的關系,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二、緩刑期間注意哪些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九條: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
主要遵守以下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三、法院罰金不交會有什么法律后果?
罰金是刑法規定的附加刑,罰金是刑罰的一部分。被判處罰金的被告人,應當在判決書確定的繳納日期前主動繳納罰金。如果到期后不繳納,法院什么時候發現該人有財產,應當隨時追繳。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
《刑法》第五十三條:【罰金繳納】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而有履行能力故意不履行罰金的,減刑、假釋時從嚴把握!
罰金本來就是強制性的,所以交罰金和判緩刑不是可以交換的條件。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販毒或故意殺人等諸如此類的惡性刑事案件,法院判的罰金該交還得交,但是絕對不可能再判緩刑了。再者說不交罰金的,法院可以強制執行。
罰金執行機關是誰,誰來執行罰金處罰
罰金和沒收財產順序有區別嗎
法院罰金怎么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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