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酌定量刑最高院規定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的手段。
2、犯罪的時空及環境條件。
3、犯罪的對象。
4、犯罪造成的危害結果。
5、犯罪的動機。
6、犯罪后的態度。
7、犯罪人的一貫表現。
8、前科。
二、從輕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刑法》規定,下列人員犯罪的,應當或者可以從輕處罰:
1、應當從輕處罰的人員: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6)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7)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2、可以從輕處罰的人員:
(1)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4)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5)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6)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7)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其實酌定量刑情節是很好理解的,就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因為對方經常對自己進行侮辱毆打,在迫于無奈的情況下自己動手傷害了對方,考慮到犯罪動機,法官在量刑的時候不可能一板一眼的不問緣由的。除了這些酌定情節,還有其他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
酌定量刑情節都有哪些?
具體來說酌定量刑情節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酌定量刑情節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北京債權債務律師收費標準是什么
2021-02-04股份公司募集設立流程是什么
2020-12-15丈夫意外身亡公婆捏著賠償款不放
2021-02-02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不是要雙方到場簽字
2020-11-13保障房能否提供抵押擔保
2020-12-28代被保人簽字投保是否合法
2020-12-05買房注意購房合同的九個看點
2020-11-27把房產贈與給孩子算財產轉移嗎
2021-01-01為什么集資房不可以抵押貸款
2021-03-17單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2021-03-24在職期間是否有保密費和競業限制費
2021-01-13勞務工和合同工退休有什么區別
2021-01-26企業能辭退哪些員工
2020-12-21因天氣原因航班延誤或取消的賠償標準2020
2021-03-25什么是保險經紀人與代理人
2021-01-29人身保險適用補償原則有什么含義
2021-03-15保險合同案件中的疑難問題及探討
2021-02-28被保險車無證駕駛保險公司能否免責?
2021-01-18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證和標志管理的通知
2020-11-26投保人中途終止保險,如何計算損失
2021-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