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藥回扣金額達多少要處刑事責任
醫生吃回扣是醫生受賄罪,對其處罰判定,以受賄數額和受賄情節為標準,具體確定行為人的刑罰。
醫生受賄罪量刑標準是,受賄數額較大的,判處有期徒刑,沒收財產,并且吊銷醫生執照。
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
數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屬于“數額較大”,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3萬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其他較重情節”,應予立案,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1、多次索賄的;
2、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的;
3、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數額在2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的,屬于“數額巨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涉嫌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嚴重情節”,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數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數額在15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涉嫌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特別嚴重情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2、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3、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
擴展資料:
醫生吃回扣除了涉嫌醫生受賄罪,還將要面臨的商業回落最的懲罰。
在《刑法修正案(六)草案》中,列取了很多代表了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便利向他人索要錢財和非法索要財物的行為。
發生在醫機構的藥品交易、器械采購中的商業賄賂行為,如收取藥品回扣、贊助費、新藥推薦費等,數額較大的,也將對商業賄賂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日前提請最高立法機關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將商業賄賂犯罪的主體擴大到公司、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這意味著發生在醫療機構的藥品、器械采購中的商業賄賂行為,如收取藥品回扣、贊助費、新藥推薦費等,數額較大的,也將以商業賄賂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修正案(六)草案》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牟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醫生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所以不構成受賄罪,依法應當按照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的罪名來處罰醫生。吃回扣說明醫生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利用了自己當醫生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構成犯罪。
受賄罪最新量刑標準 ,刑法修正(九)受賄罪的量刑標準修改了哪些
最新個人受賄罪的立案標準和表現形式
江蘇省受賄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合同一方可以是兩個主體嗎
2021-01-20快遞若保價損壞賠償是全額賠償嗎
2021-01-16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對成年被扶養人的界定
2020-11-29法醫鑒定輕微傷標準是什么
2021-02-05老人去世房產過戶有期限嗎
2020-11-25繼承的房子再贈與別人會交稅嗎
2021-03-24冤假錯案怎么舉報
2021-03-19購買回購房時的證件在哪里辦理,辦理流程是什么
2021-02-25連帶責任后房產贈與有效嗎
2020-11-09員工連帶刑事責任怎么處理
2021-02-14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怎么處理?
2021-02-12提前終止勞動合同
2021-02-21將純勞務分包給自然人是否合法
2020-12-29壽險的追訴期是兩年嗎
2020-11-15三責險何時免賠
2021-03-07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
2021-01-14這個30萬,保險公司該不該賠?
2021-01-24重復保險的司法認定
2021-01-16保險違約如何去防范
2020-12-25車禍傷殘理賠項目有哪些
202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