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事人越級上訪要拘留多少天
越級上訪不會拘留,只有擾亂社會秩序、妨害公務的情況下才可能被拘留。 信訪人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并且不能越級上訪。在上訪過程中非法聚集,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或者堵塞、阻斷交通的。侮辱、毆打、威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屬于違法行為,才能進行拘留。
《信訪條例》第十六條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信訪事項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
《信訪條例》第二十條 信訪人在信訪過程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信訪秩序,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公共場所非法聚集,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或者堵塞、阻斷交通的;
(二)攜帶危險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毆打、威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滋事,或者將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棄留在信訪接待場所的;
(五)煽動、串聯、脅迫、以財物誘使、幕后操縱他人信訪或者以信訪為名借機斂財的; (六)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國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為。
《治安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 煽動、策劃非法集會、游行、示威,不聽勸阻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越級上訪最新規定
1、國家信訪局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簡稱《辦法》)。從2014年5月1日起,信訪部門將不再接待越級走訪,但通過網絡、郵件等形式進行信訪則不受限制。
2、《關于進一步規范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第四條之規定,對跨越本級和上一級機關提出的信訪事項,上級機關不予受理,并引導來訪人以書面或走訪形式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機關提出,同時將相關情況及時通報下級有關機關。
3、出臺“不受理越級上訪”的規定,旨在進一步規范工作程序,壓實屬地責任,使群眾合理合法訴求得到及時就地解決,使信訪問題在基層屬地得到妥善解決。而要讓群眾理解這一目的,改變對越級上訪的迷信和依賴,就必須重塑群眾對地方政府、基層組織的信任,恢復對“依法逐級走訪”解決信訪問題的信心。
越級上訪問題的處理在實際的生活中一般都會處理的較為激進,所以容易引發不必要的紛爭,但是最為重要的還是需要自己理性的對待不同的情況,畢事情處理如果存在諸多的爭議,那么問題的處理就會比較麻煩,但是需要自己學會有效的運用法律規定。
拆遷維權,進行上訪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信訪能越級嗎?有什么政策規定?
什么是信訪維穩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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