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員工上班時間打架受傷算不算工傷?
上班期間員工打架受傷不屬于工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需要材料
單位和個人申請工傷鑒定須提供:1.工傷認定申請表;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3.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復印件。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齊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三、紛爭訴訟
如果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或者不認可和勞動者的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負責舉證說明。《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當員工受到了意外傷害事故后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救治,當符合工傷時也是需要到當地的勞動管理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在工傷認定結果出具后勞動者也是可以憑借工傷鑒定等級來索要相應的賠償費用,當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對工傷鑒定有異議時也是可以申請再次鑒定。
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仲裁時效為多久?
怎樣確定職工工傷鑒定標準
一次性工傷賠償協議書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軍婚的法律制度規定有哪些
2020-12-04重婚罪怎樣才能讓公安機關立案
2020-11-18留置人員一定有罪嗎
2021-02-25事故中的重傷如何認定
2021-03-06哪些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021-03-17父母離婚誰是監護人
2021-01-04收到執行裁定書怎么辦
2021-02-20精神病人如何解除婚姻關系
2020-11-22已取得預售還可以做在建工程抵押嗎
2020-11-19孩子商場受傷賠償有哪些相關內容
2020-12-07第三方勞務派遣合法嗎
2020-11-10培訓機構教師試用期工資標準
2021-01-22勞務派遣轉勞務外包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2020-12-06簡并票種統一式樣是如何規定的
2021-02-03綜合意外險包括哪些
2020-12-04人身保險合同的特別規定是什么
2021-02-15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2021-02-26妻子代簽的名這份人身保險合同有效嗎?
2021-03-07保險合同不足額投保賠償糾紛案
2021-03-24【保險合同法】責任保險的可能責任
202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