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生被體罰刑事責任需要承擔嗎?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之一規定,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該規定,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學校(含幼兒園)、養老院、醫院、福利院等單位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員,實施了毆打或者體罰等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行為,構成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行為未構成犯罪的,視情節,承擔民事責任,給予行政處分。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學校、幼兒園、托兒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義務教育法》規定,“禁止體罰學生”。《教師法》規定,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教師體罰學生被依法要追究其相關刑事責任的,喪失教師資格,終身不能執教。
二、體罰的危害
1、侵犯了兒童的人權和尊嚴。
2、造成兒童身體和心理上的傷害,可以導致長大后的行為問題。
3、和家庭暴力之間沒有嚴格的區限。反過來,暴力虐待兒童者多用體罰來辯解。
4、靠體罰達到的效果是短期的。
5、不能達到真正的教育。如兒童怕被打手心而學習,反而會損害其求知欲會引起孩子心理扭曲。
6、據科學研究表明,在體罰中成長的孩子長大之后智商普遍偏低,且易產生精神問題。
7、違反我國現行法律制度。
體罰和變相體罰對學生的身心健康有極大的傷害,在生理方面,可能使學生致傷致殘,甚至導致死亡;在心理方面,使兒童變得恐俱,缺乏安全感,并摧殘學生的心靈,扭曲學生的人格,損害學生的尊嚴,窒息學生的思想。加拿大學者就體罰對孩子將來身心健康產生的影響做了全球最大規模的調查。被體罰的兒童成年后吸毒和酗酒的可能性是正常兒童的兩倍,而且患上焦慮癥、反社會行為傾向和抑郁的幾率大大增加。在偶爾被打的受訪者當中,有21%患上焦慮癥、70%患上抑郁癥、13%酗酒、17%嗜毒。紐約哥倫比亞大學全國貧困兒童中心的心理學家伊麗莎白·蓋爾紹夫經長期研究發現,體罰可能產生10種不良行為,如易進攻、反社會和成年后對子女及配偶濫用暴力等。
綜合上面所說的,體罰就是屬于利用不合法的手段去懲罰一個人,而對于這種行為特別是對于老師,只要條件一旦構成必定就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以,學生是屬于我國保護的弱視群體,應該用愛來教育,而不是用暴力的行為來處理。
體罰學生的相關法律規定
教師體罰學生怎么辦?
體罰學生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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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王孟輝 國家三級(中級)律師 ·工作地域:安徽, 中國 上海,中國 ·聯系方式:19965226534/18856159515 ·郵箱:18856159515@163.com 執業領域 王孟輝律師的執業領域為民商事訴訟、仲裁和家族財富管理以及合同糾紛處理,尤其在婚姻家事糾紛、家族財富傳承、合同糾紛、鐵路有關糾紛、房地產與建設工程等業務領域,具有非常豐富的實務經驗,熟知法院民商事案件的裁判規則與實務操作流程,能夠通過靈活運用爭議解決手段,為當事人提供切實可行的綜合解決方案,并最終實現當事人的目的。 王孟輝律師兼具傳統民事與現代商事法律思維和實務經驗,擅長處理重大疑難復雜民商事案件,對案件具有敏銳的專業洞察力與深入獨到的理解認識。王孟輝律師辦理過高凈值人士婚姻繼承糾紛、大型國企與民企糾紛、鐵路糾紛、建設工程類糾紛、金融票據糾紛、金融借款糾紛、互聯網侵權糾紛等諸多疑難復雜案件,處理的重大案件所涉標的額累計數百億元。其服務的客戶包括央企、地方國企、民營企業、金融機構及高凈值人士,不僅為客戶提供專項爭議解決法律服務,而且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王孟輝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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