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佛山受賄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佛山受賄罪量刑標準是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而《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內容正是對貪污罪量刑的規定。雖然這次刑九中并沒有很直接規定對受賄罪的量刑標準作出了修改,但在《刑法修正案九》第44條中,明確對貪污罪的量刑進行了調整,由此可見從該修正案開始,其實也是對受賄罪的量刑進行了修改的。
刑法修正案(九)四十四、將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修改為:“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1、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2、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二、具體處罰力度
總結上述內容,我們得知,在2019年如果沒有對受賄罪的量刑標準作出新的調整,那么當前的處罰就是:
1、受賄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為嚴重情節的,對行為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時并處罰金;
2、受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則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間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對犯罪分子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3、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那么就是對犯罪分子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其個人財產;
4、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同時給國家、人民利用造成了特別重大損失的,則可以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個人財產。
日常生活當中,普通老百姓并沒有相關的權利,所以也不存在著貪污受賄,但是對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來說就不一樣了,他們手握重權,隨便進行貪污受賄就導致普通老百姓的權益受損,對于國家形象也是一種抹黑,所以必須在量刑方面要嚴厲懲處。
江蘇省受賄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受賄罪的主體要件是什么
單位受賄罪最高院解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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