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騎電動車摔倒算不算工傷?
路上騎電動車摔倒不算工傷,用人單位不承擔賠償責任。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上班途中受傷,只有兩種情形可以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即:遭受”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以及”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上班途中摔傷與此無關,不能認定為工傷。用人單位不承擔賠償責任。
職工上班途中摔傷是非因工負傷,醫療費用應按醫療保險規定辦理,停工治療期間,法定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應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80%支付病假工資。
二、相關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現在很多的人選擇交通工具上班的時候都是非常的環保,電瓶車是一種非常好的選擇,因為它比較輕便,而且速度相對來說的話也沒有那么快,不容易發生一些交通事故,但是騎電瓶車過程摔倒,即使是在上下班途中也不能認定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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