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協議離婚不分財產嗎
我國的夫妻財產制度實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則上不考慮各方對財產貢獻的大小或收入的有無及高低,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的權益的原則判決。”協議分割,只要雙方自愿即可,堅持自愿原則,沒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這也是男女平等原則的體現。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中還應體現:
1、照顧婦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則;
2、有利于生產和生活的原則;
3、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
4、尊重當事人意愿,財產約定優先于法定的原則。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至于離婚之后分不分割財產,這個可以依據雙方共同進行協商處理的,不是說一定需要進行分割財產,不過一般還是建議進行分割財產這樣子,以免今后發生問題,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行政處罰法幾年未發現違法行為就無效
2020-12-18不合適的律師該怎么解聘呢
2021-01-29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起訴由哪個法院管轄
2020-11-20法院保全船舶怎么執行
2021-03-03如何書寫開發房地產協議書呢
2020-11-25成都房屋中介租房收費是多少
2021-02-15員工產假期間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違法嗎
2020-11-15破產重整怎么拿到工資
2021-01-30保險合同如何生效
2021-01-21保險合同的除斥期間規定是怎么樣的
2021-01-02如何確定保險合同的生效時間
2021-02-18人身保險受益人享有什么權利嗎
2020-12-17如何進行保險理賠程序,保險理賠時效又是幾年
2020-12-04發生交通事故怎么保險理賠
2021-02-28企業財產保險屬于哪一種保險
2021-01-07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方式
2021-02-21土地承包經營權延期三十年是什么意思
2021-01-29強制拆遷補償款能否執行
2021-01-12營業房拆遷是否對營業執照進行補償
2021-01-16拆遷補償安置怎樣擇優選擇
202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