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幾年失效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男女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后,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的,離婚協議書會在登記機關備案,協議書備案后是長期有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離婚協議書多少年失效”問題進行的解答,男女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后,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的,離婚協議書會在登記機關備案,協議書備案后是長期有效的。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追尾事故對方不簽事故責任認定書怎么辦
2021-01-20不屬于填報贍養老人支出條件范圍
2021-01-14請律師打離婚需要多少律師費
2020-11-23著作權商標權同時主張怎么判
2020-12-16審查合同包括哪幾個方面?
2020-12-10婚前財產婚后買房算個人財產嗎
2020-11-22勞動仲裁調解協議書范本
2020-11-10提出離婚賠償的條件有什么
2020-11-26消除不良逾期記錄的方法有哪些
2020-12-23合同欺詐怎么報警
2020-12-10顧客在超市內摔傷,超市理應賠償嗎
2021-03-16勞動合同與勞動合同的認定
2021-01-08勞動關系轉移證明
2021-01-17員工不同意調崗公司能否解除勞動關系
2021-01-27用人單位調動工作地點,勞動者有權拒絕嗎
2021-02-26投保人如果體檢不合格保費會退回來嗎
2021-01-23郵包保險的方式和責任范圍有哪些
2021-03-14弄清免責條款 保險合同上沒簽字鬧糾紛
2021-03-06樹倒塌后壓到汽車如何理賠
2021-03-18保險法釋義第一百一十一條
20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