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書面審理的情形包括哪些
(二)當事人提出的上訴請求明顯不能成立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錯誤的;
(四)原判決嚴重違反法定程序,需要發回重審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三百三十三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下列上訴案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可以不開庭審理:
(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轄權異議和駁回起訴裁定的;
(二)當事人提出的上訴請求明顯不能成立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錯誤的;
(四)原判決嚴重違反法定程序,需要發回重審的。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對于民事訴訟的書面審理的相關知識的的系列介紹,民事訴訟是比較接近民生的,而且手段以及方式也是比較柔軟的,但是也是會進行強烈的處罰的,如果還有其他任何的問題,那么都是隨時歡迎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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