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指夫妻雙方依照法律規定自愿達成離婚協議,從而解除婚姻關系的行為。協議離婚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合法配偶身份。這里的合法配偶,既不包括同居的男女雙方,也不包括不為法律承認的“事實婚姻”。
(2)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不得通過行政登記程序協議離婚。
(3)協議離婚當事人必須具有離婚的合意,且已就子女及財產分割達成了協議。
(4)協議離婚由民政部門主管。協議離婚必須由當事人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對于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
2、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
(1)一方當事人請求登記離婚的;
(2)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但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債務清償未達成協議的;
(3)雙方或一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4)雙方當事人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
3、法律后果
(1)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
(2)子女歸屬、財產歸屬等均由當事人約定。
(3)法院應當受理:
A、因履行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
B、男女雙方當事人協議離婚后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訴至法院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合同里約定的逾期付款滯納金是否有效
2021-02-23戶口在娘家的外嫁女是空掛戶嗎,能獲得土地補償嗎
2021-01-30判斷產品質量的依據是什么
2020-12-10取保候審是犯罪情節輕的嗎
2020-12-03找車拉貨算雇傭關系嗎
2021-01-09買房定金是否能退回
2020-12-24福利房和集資房有什么不同
2021-03-08保險合同的基本內容可以分為哪些
2021-02-22傷殘鑒定哪里做保險公司才認可
2020-11-20如何正確理解保險公司之間的連帶責任問題
2021-01-10車子沒買保險可以上路嗎
2021-02-01國家土地承包年限
2020-12-142020年舊房拆遷補償政策是怎樣的
2021-01-26如何購置拆遷安置房
2020-12-28在拆遷補償安置階段中應注意哪些事項
2021-01-03棚戶區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一樣嗎
2021-03-12城市房屋拆遷評估特點對拆遷評估不服怎么辦
2021-01-22拆遷后的獎勵怎么領取
2021-02-02超過協議面積的安置房咋辦
2020-11-16債務人的拆遷安置房能否被執行
2021-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