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_____,1984年2月5日出生,漢族,現住××市________路家屬院。
我們雙方2006年9月27日在××區人民政府登記結婚。婚后未生育。因雙方性格不合,矛盾不斷加劇,致使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已無法共同生活,已無和好可能,經雙方協議達成離婚意愿,并對財產、債務等事項已達成一致處理意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財產處理:
⑴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
⑵其他財產:LG柜機空調、長虹液晶電視、海爾洗衣機、海爾冰箱各一臺歸女方所有;沙發一套、新大洲本田125摩托一輛、LG掛機空調一臺和柜子、床、梳妝臺及吊椅各一個歸男方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歸各自所有。
(3)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
雙方確認,在上,上述已作出明確列明,雙方財產分割已完畢,并無爭議。
三、債務的處理:
雙方在存續期間內無其它共同債權債務;個人名下的債權債務離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四、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頒發《》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簽名:女方簽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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