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行政程序進行的協議離婚由民政部門主管。具體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協議離婚在具體程序中必須經過申請、審查、登記三個環節。
1.申請。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上述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其中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在審查過程中,必須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后,對于符合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在辦理離婚登記時,如果當事人未達成離婚協議、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其不是在中國內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當事人從領取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勞動糾紛案件如何申請再審
2021-03-03商標侵權損害賠償標準是什么
2021-01-18犯受賄罪一般會判死刑嗎
2021-02-10可以對家暴行為提起訴訟嗎
2021-02-19逼婚是否侵犯婚姻自由
2020-11-11涉外合同如何確定應訴管轄
2020-12-18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多久可以量刑
2021-03-22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贈送給親人嗎
2021-03-22簽訂投資擔保合同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2-23商場衛生間受傷怎么辦
2021-02-09登記房屋產權手續是怎樣的
2020-12-20如何理解免責條款
2021-01-15調崗降薪案例一
2021-01-06拖欠農民工工資單位沒錢怎么辦
2021-03-10什么是互碰自賠,滿足什么條件
2021-01-23什么是家庭財產保險
2020-11-13法律對保險合同的變更是怎樣規定的
2020-12-16保險合同給人下“套”
2020-11-11保險合同的特征
2021-02-12社會保險嚴重失信人聯合懲戒措施是什么
2021-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