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婚內出軌,當然可以去法院起訴修改離婚協議
我國《婚姻法》設置了離婚損害賠償制度,規定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這個門檻相當高,因為所謂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如果與小三僅僅是通奸關系,雙方沒有同居,是不構成重婚的,也不是損害賠償的依據。所謂“重婚”是指有配偶者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者而與之結婚的行為,這里的結婚既包括與他人登記結婚,也包括以夫妻名義同居。因此,如果對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僅僅有出軌行為,而沒有與婚外異性同居或者結婚,從法律上講,另一方的賠償請求是得不到支持的。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離婚損害賠償訴訟提出時間:
1、離婚損害賠償只能由無過錯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離婚訴訟時或離婚后一年內提起,目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因對方出軌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去年十二月之后,已經開始受理,我國現行法律開始支持婚內賠償。
2、無過錯方作為原告的離婚案件,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如離婚時未提起,離婚后不能再單獨就損害賠償提起請求。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離婚的同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4、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5、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夫妻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協議離婚后發現對方出軌要反悔,想要詳細了解的你可以在線與律霸網律師一對一溝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殘疾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嗎
2020-11-11涉外離婚訴訟向哪個法院提出
2021-03-09投資者持股百分之五時的公告
2021-03-22出交通事故怎么處理
2021-01-24工地上受傷老板不負責任怎么辦
2021-02-10兒童在商場受傷賠償問題是怎樣的
2021-01-29行政許可的申請與受理
2021-01-09懷孕期間可以要求調崗位嗎
2021-01-03現金價值的計算的問題有哪些
2020-12-17意外傷害保險的責任期限是什么意思,時間是多久
2020-11-13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2021-03-26保險的原則是什么
2021-01-15在哪些情況下保險公司也會拒絕賠付
2021-01-31本案被保險人身故保險公司應否賠付
2020-11-21車禍后保險公司拒賠的原因是什么
2021-01-02煤礦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格式是怎樣的
2020-11-20土地承包的經營權證是什么意思
2020-12-13法律規定農村責任田能買賣嗎
2021-03-10住改非和住宅拆遷哪個補償高
2020-12-26安徽省房屋拆遷宅基地怎么補償
2021-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