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工傷的賠償案件當中,由于受害人受傷情況的復雜性,或者是由于證據資料證明的缺失,有時會出現無法取證的情況。有些案件還有證人的證詞作為證明。那么工傷認定沒有證人怎么辦呢?下文中就針對該問題給出了相關的分析解釋與一定的說明。
一、工傷認定沒有證人怎么辦?
證人證言只是一種證據,申請工傷認定,沒有證人證言,有單位蓋章證明的,或是有其他證據證明的,依然可以認定為工傷。
《工傷認定辦法》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后,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注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系證明,《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工傷勞動仲裁的程序
(一)制作《工傷保險待遇請求清單》;
(二)與用人單位聯系,可否調解;
(三)向勞動爭議仲裁遞交《申訴書》及證據材料;
(四)準備庭前材料并到勞動仲委閱卷了解用人單位的答辯意見等;
(五)參加庭審;
(六)庭后和解或調解。
結合上文中的要點內容可以看出,對于工傷認定沒有證人怎么辦該問題來說實際的案情十分關鍵。一般情況下來說,證人的證言證詞也只是作為一種證據的存在,在缺失的情況下依舊可以進行勞動仲裁來爭取對于工傷賠償的權利。以上即為工傷案件當中沒有證人的相關解釋與分析內容。
工傷認定申請有期限限制嗎?
工傷認定的條件是什么
什么是工傷認定標準中的“三工”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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