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當中經歷過工傷這個環節的普通勞動者都知道的事,工傷發生之后,通常情況下都是由用人單位來進行這個工傷認定申請的,當然工傷認定申請的結果就會出去一個工傷認定書。因此很多普通老百姓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工傷認定書下來后怎樣賠付?
一、工傷認定書下來后怎樣賠付?
工傷怎么賠償
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1)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如果是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不承認,則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確認事實勞動關系)。(2)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等。二、勞動能力鑒定(傷殘等級鑒定)。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或期內傷情處于相對穩定狀態,可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填寫《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確認)表》,提交:(1)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的復印件1份;(2)被鑒定人的身份證復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張;(3)被鑒定人的病歷、診斷證明、理化檢驗報告、ct、x光片等診療資料的復印件;(4)其他。
工傷待遇。傷殘包括:⑴醫療費,⑵住院伙食補助費,⑶護理費,⑷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者月工資×法定月份數(不同的傷殘等級月份數不等),⑸一次性醫療補助金:重慶職工平均月工資標準×法定月份數(不同的傷殘等級對應不同的月份數),⑹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或傷殘津貼,⑺停工留薪期工資:治療時間(不同傷情時間不同)×勞動者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⑻后續治療費,⑼殘疾輔助器具費,⑽交通費等。
工傷認定書下來后,進行工傷鑒定,持鑒定結果,享受工傷待遇,得到工傷賠償。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第二十五條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二、工傷認定與勞動仲裁的管轄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認定須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閩勞社文[2005]253號文件規定,在生產經營地進行工傷認定。該兩者分別規定了工傷認定的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原則?!?a href='http://www.7756740.cn/lawyers/list-350000-0-0.html' target='_blank' data-horse>福建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五條又規定:工傷保險基金在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并實行省級調劑金制度。因此,工傷認定一般向生產經營地的市級工傷認定部門申請。而根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十八條,勞動關系爭議的仲裁,由職工當事人工資所在地縣級仲裁委員會處理。這樣,同一工傷認定案件,如果對勞動關系申請仲裁,則工傷認定與勞動仲裁不論在級別還是地域管轄上都可能存在沖突,兩者往往由不同的部門作出。為了方便相對人,可以規定由工傷認定部門所在勞動社會保障部門的仲裁機構,或所在轄區的縣級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在相對人不申請仲裁時,可由工傷認定部門向所在勞動社會保障部門的仲裁機構委托出具意見書。
通過上述分析,筆者認為,工傷認定部門對勞動關系可進行形式審查,但不能認為申請材料無法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而不予受理。工傷認定部門可以對勞動關系的存否進行調查核實,并在行政行為的事實認定中予以體現。相對人不服的,可以以事實認定不清為由提起行政訴訟。
工傷認定程序中,勞動關系爭議已經仲裁裁決的,工傷認定應以裁決為基礎;工傷認定中當事人未申請仲裁的,應告知當事人有權申請仲裁,被受理后工傷認定中止,待裁決作出后恢復認定程序;如果在工傷認定中,當事人經告知后不申請仲裁的,可委托仲裁機構出具意見,之后當事人不得就勞動關系的存否再申請仲裁,也不得對該仲裁機構的意見提起民事訴訟。相對人不申請仲裁的,不影響工傷認定程序的進行,勞動關系仲裁并非工傷認定的前置程序。
首先小編再給你給大家介紹一下工傷認定書之后的工傷賠償方式包括醫療費用的賠償,也包括一些住宿費用等等。除此之外,還有就是工傷認定賠償,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當然也可以咨詢律師。
提出工傷認定的時間是多久
2020年最新工傷傷殘鑒定標準
2020年最新工傷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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