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租賃合同書
村()農包字第號
發包方:
租賃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耕地租賃給租賃方種植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1致,簽訂合同如下:
1、租賃地名:面積:
界止:
2、租賃形式:家庭租賃外其他方式租賃
3、租賃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年)。(雙方約定不得超過3年)
4、上交租賃款:共計人民幣(大寫)元。
交款方式及時間:
5、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2、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合法使用租賃土地。
3、發包方有義務維護租賃者的合法權益。
4、創造條件,盡可能為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6、租賃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方有經營自主權。
2、租賃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3、租賃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上交租賃款。
4、租賃方未經發包方書面允許不得在租賃地內種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變地貌,只允許種植莊稼,嚴禁將租賃地用于違法經營。
5、租賃方在租賃期間,如遇意外,其繼承人可以繼續租賃,直至合同期滿。
7、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范圍土地被征用或村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征用后,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著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8、違約責任:如1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發包方1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發包土地并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9、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本合同1式份,發包方和租賃方各執1份,報市中街道辦事處租賃合同管理機關各備案1份。
十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公章):租賃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永久居住權到期怎么辦
2020-12-09當股東權利受侵害時應當如何處理
2020-12-25新三板定增,律師能做什么
2021-01-10監護人在被監護人緩刑期間能否出境
2021-01-09贍養義務可以協議免除嗎
2021-01-02下落不明三年的人已被宣告死亡了嗎
2021-01-02能不能打電話自首、電話通知到案是自首嗎
2021-02-19物業收取電損費合理嗎
2020-12-04老婆出軌還要起訴離婚如何處理
2021-02-27哪些是合同的詐騙類型
2021-01-14二手汽車過戶流程是什么
2020-11-27免責條款的定義是什么
2021-03-22保險代位追償權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2021-03-21投保人投保后須知及注意事項
2021-01-06承包經營權流轉未經村委會備案的法律效力有什么問題
2021-03-21耕地的承包期是多長時間
2020-12-16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2021-03-08新土地法規定每一畝地多少錢
2020-11-10模擬拆遷是合法的嗎
2021-02-27拆遷安置房名額轉讓協議糾紛怎么解決
202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