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生活中也經常聽說工傷的事情,對于工傷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很高的關注度,因為工傷對于我們的生活其實非常的接近。有的時候我們會對自己的工傷結果感到不服,那么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能不能做傷殘鑒定呢?我們國家是怎么規(guī)定的呢?
不服勞動能力鑒定結果的,可以再次鑒定。根據有關規(guī)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用人單位、工傷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對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或者職業(yè)病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市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對職業(yè)病鑒定結論不服的再次鑒定申請,市鑒定委員會應當另行組織專家組,進行再次鑒定。市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再次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事人如果對傷殘評定結論不服的,可以有如下做法:
如果是受害人自行委托的傷殘評定結論,賠償義務人不服的,有足夠反駁鑒定結論的證據并且重新申請鑒定的,人民法院予以準許。 絕大多數(shù)情況下,法院都會準許對傷殘進行重新評定。這樣帶來的后果是,當事人自行委托鑒定得出鑒定結論,基本都能要求重新鑒定。
當事人申請法院委托相關機構進行傷殘評定的,按照最高法院“證據規(guī)定”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除非有以下的四點情況,否則不能再申請重新鑒定:
1、鑒定機構或者鑒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鑒定資格的;
2、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3、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4、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況。
如果能夠對缺陷鑒定結論,通過補充鑒定、重新質證或者其他辦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鑒定。實際上當事人自行委托的鑒定與法院委托鑒定在訴訟上的地位是不一樣的,法院委托鑒定得出
的鑒定結論實質上的證明力要高于當事人的自行委托鑒定得出的鑒定結論。法院委托鑒定后,再次申請重新鑒定并非每次都會被予以許可,如果受害人申請法院委托鑒定的,盡量在第一次鑒定中將相關資料準備齊全。
我們可以看出,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能不能做傷殘鑒定的問題答案是可以,對于工傷認定結果不服我們可以在15天之內向鑒定委員會再次提出鑒定的申請,對于鑒定結果感到不切實際的我們一定要慎重,我們國家規(guī)定的是可以申請再次鑒定的,所以我們不要為此感到擔心。
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后可否索賠
工傷保險待遇有哪些項目
申請工傷認定有時限限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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