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實務操作,對以上幾種分類進行各個淺析,并提出其中存在的難點問題:
一、商品房是按照市場規則,買賣雙方平等地協商房屋的價格、質量等各要素的商業合同行為。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情況:一次性付款的房屋,幾次付款的房屋,按揭房。三種類型中按揭房最為復雜,以下對按揭房的幾種情況進行論述。
按揭房即按揭購房,是指以其所購房產作抵押,采用抵押貸款方式取得購買房地產的資金的一種購買房屋的方式。這中間涉及幾個主體:購房人、房地產商、貸款銀行,有的還涉及擔保公司。當購房人與房地產商簽訂購房合同后,如果購房人是按揭購房的,就需要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從銀行貸出首付款外的購房余款支付給房地產商;所購房屋將被抵押給銀行,作為貸款的擔保。這樣購房人就完成了整個購房手續,余下的只是購房人與銀行之間的債務問題。
1.婚前一方購買房屋,支付首付款等,婚后共同支付部分按揭款,房產證婚后辦理在婚前購買方名下,或者尚未辦理房屋產權證的離婚(如果未來辦理產權證也是辦理在婚前購買方名下)。
如果單從法律關系分析此種情況,許多人認為:該房屋就是婚前財產。因為房屋買賣的行為已經在婚前就完成,無論購房方是否結婚,他都會支付按揭款,也會得到房屋的產權證。夫妻雙方在婚后共同支付的按揭款只是歸還的銀行貸款債務,已經和購房行為沒有任何關系。所以,這樣的房屋就是婚前財產,對方能夠分到的就只有共同支付的按揭款的一半。
但是,部分人認為,這樣有違公平,特別是當婚姻關系的時間較長的時候。由于雙方共同供養按揭房,導致另一方喪失了自己購買房屋的機會(一個家庭供養兩套按揭房的可能性小),那么,如果在離婚時,只是分割給對方共同支付的按揭款的一半,對房屋的增值沒有分割,至少對共同支付的按揭款增值部分就沒有得到公平的處理。
反對分增值款的人認為:房屋存在增值也會存在減值,比如在2007年購買的房屋就可能比現在的價格高,如果減值了,對方是否也承擔相應的虧損。當然,如果是因為裝修引起的價值變化,而裝修又是夫妻雙方共同出資的,這部分引起的增值就應該作為夫妻共有財產分割。
筆者贊成是婚前財產,對房屋的增值,特別是因為房屋在婚后裝修引起的增值,處于公平的考慮應給予合理的分割。
2.婚后購買房屋,支付部分按揭款,離婚時沒有取得房屋產權證或者取得房屋產權證的。
離婚時對于沒有取得房屋產權證的,物權尚未明確,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就存在問題。如何處理這樣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的第21條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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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姚德波律師,江蘇海郡律師事務所主任;?連云港市海州區第九屆政協委員;九三學社社員;連云港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連云港市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新醫藥產業委員會主任、紀律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連云港市公安局行政復議委員會委員、政府采購專家委員會委員。姚德波主任帶領江蘇海郡律師事務所成立了人身損害賠償法律事務部、知識產權法律事務部、刑事辯護事務部、婚姻家庭法律事務部、勞動爭議法律事務部、公司法律事務部并為本市恒瑞醫藥、豪森藥業、珠江鋼管、康緣藥業等多家上市企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市局刑事警察支隊、經濟犯罪案件偵察大隊、派出所等多家公安機關及大中型企業法律顧問。 “專業的團隊,專享的服務”是姚德波主任及江蘇海郡律師事務所秉持的服務理念。希望通過我們的服務為你創造巨大的價值! 服務領域:刑事辯護、高端商事、建設工程、房地產 聯系電話:18905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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