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銷售超范圍農藥如何處罰
銷售超范圍農藥,按照未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處理,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農藥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等,并處相應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農藥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國家實行農藥經營許可制度,經營限制使用農藥(通稱高毒劇毒農藥)的,還應當配備相應的用藥指導和病蟲害防治專業技術人員,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的規定實行定點經營。”
《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超出經營范圍經營限制使用農藥,或者利用互聯網經營限制使用農藥的,按照未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處理”。
《農藥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農藥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農藥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等,違法經營的農藥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農藥毒性的分類
根據目前農業生產上常用農藥(原藥)的毒性綜合評價(急性口服、經皮毒性、慢性毒性等),分為高毒、中等毒、低毒三類。
1.高毒農藥(LD50<50mg/kg)
有3911(又名甲拌磷、西梅脫)、蘇化203(又名治螟靈、硫特普)、1605(又名對硫磷)、甲基1605、1059(又名內吸磷)、殺螟威、久效磷、磷胺、甲胺磷、異丙磷、三硫磷、氧化樂果、磷化鋅、磷化鋁、氰化物、呋喃丹、氟乙酰胺、砒霜、殺蟲脒、西力生、賽力散、潰瘍凈、氯化苦、五氯酚、二溴氯丙烷、401(又名乙基大蒜素)等。
2.中等毒農藥(LD50?在50-500mg/kg之間)
有殺螟松、樂果、稻豐散、乙硫磷、亞胺硫磷、皮蠅磷、六六六、高丙體六六六、毒殺芬、氯丹、滴滴涕、西維因、害撲威、葉蟬散、速滅威、混滅威、抗蚜威、倍硫磷、敵敵畏、擬除蟲菊酯類、克瘟散、稻瘟凈、敵克松、402(乙基硫代磺酸乙酯)、福美砷、稻腳青、退菌特、代森胺、代森環、2,4-滴、燕麥敵、毒草胺等。
3.低毒農藥(LD50>500mg/kg)
有敵百蟲、馬拉松、乙酰甲胺磷、辛硫磷、三氯殺螨醇、多菌靈、托布津、克菌丹、代森鋅、福美雙、萎銹靈、異草瘟凈、乙磷鋁、百菌清、除草醚、敵稗、阿特拉津、去草胺、拉索、殺草丹、2甲4氯、綠麥隆、敵草隆、氟樂靈、苯達松、茅草枯、草甘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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