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的程序要件要求男女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五條的規定,我國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
依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離婚登記需遵循以下程序:
1、申請。當事人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1)戶口證明。(2)居民身份證。(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4)離婚協議書。離婚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于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5)結婚證。另外,申請人還必須提交離婚申請書,不會書寫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書寫。但是,由于離婚是一種重要的身份法律行為,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則離婚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的離婚申請,必須進行嚴格審查。既要查明離婚證件與當事人是否符合,也要查明當事人的申請是否符合離婚的法公平條件。依照《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申請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1)一方要求離婚的;(2)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未達成協議的;(3)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4)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對上述情況可提議當事人到人民法院申請解決。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對離婚當事人宣布其離婚無效且收回離婚證,并對當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
3、批準。依照《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另外,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證員能作為公證當事人的代理人嗎
2021-03-242019年交通事故司法鑒定費用標準
2021-02-18解除婚姻關系有哪些途徑
2021-01-25協議離婚的手續是什么
2021-02-17虛假訴訟1萬元怎么判
2020-12-15買地皮土地使用證是一定需要的嗎
2021-03-14房地產評估有哪幾種評估類型
2021-01-14在哪些情形下勞動合同將會終止效力
2021-02-12勞務分包合同適合什么法律
2020-12-07勞動爭議仲裁管轄內容
2021-01-02保險單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2021-01-27外保內貸業務是什么
2021-02-23學生溜出校園被車撞身亡 “校方責任保險”應否理賠?
2021-02-03騙取生育津貼如何處罰
2021-03-17車輛原因導致司機死亡保險公司要賠償嗎
2020-12-22在網上購買保險時,如何防范風險
2020-11-08車禍受害人能告保險公司嗎
2021-01-27在車險不足額保險合同如何賠償
2020-12-23重復投保有什么后果
2020-12-21上海城鎮保險包含哪幾種
2021-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