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可能想知道,在拘役期間是否可以保外就醫,或者說拘役兩個月怎么保外就醫,在這里,小編要告訴大家的是,如果在拘役期間,被拘役人生病,其病情如果威脅其生命安全的,或者說造成被拘役人的生活不能自理的,被拘役人是可以申請保外就醫的。
拘役是輕型刑罰,一般不適用于減刑、保外或假釋的。但也沒有規定說不允許。所以只要是真有病了,經過相適的程序審批后是可以保外就醫的。
判處拘役后,如果病情嚴重危及生命安全或者不能自理的,可以保外就醫。因為拘役時間最長也就是半年,不是很嚴重的病情就沒有必須辦理保外就醫了,因為整個程序批下來也是要一段時間的,也可能面臨滿刑出來了。
一、法律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并開具證明文件。
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后,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
二、保外就醫需要符合什么條件
根據司法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印發《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的通知,已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準予保外就醫:
1、身患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的。
2、原判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后減為無期徒刑的罪犯,從執行無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執行原判期限(已減刑的,按減刑后的刑期計算)三分之一以上(含減刑時間),患嚴重慢性疾病,長期醫治無效的。但如果病情惡化有死亡危險、改造表現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
但是,下列罪犯不準保外就醫:
(1)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的;
(2)罪行嚴重,民憤很大的;
(3)為逃避懲罰在獄內自傷自殘的。
對累犯、慣犯、反革命犯的保外就醫,從嚴控制,對少年犯、老殘犯、女犯的保外就醫,適當放寬。
三、保外就醫的期限是多長
罪犯保外就醫的期限一般為一年。
對于保外就醫期限將到的罪犯,監獄應當提前二個月通知罪犯到監獄進行檢查,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到監獄接受檢查的,監獄可以派警察和醫生到罪犯居住地調查了解罪犯情況,并收集有關證明材料。
對疾病未愈,需要繼續保外就醫,并經當地公安機關考察同意的,監獄根據其病情和表現情況決定是否繼續保外就醫。
對續保罪犯應重新按程序審批,經省監獄管理局批準后再繼續執行。具保人應積極配合監獄做好監督管理罪犯的工作,對保外就醫期限屆滿沒有辦理相關手續的罪犯,監獄應當收監執行。
在上文中,小編告訴大家了可以申請保外就醫的情況,拘役兩個月怎么保外就醫的方法小編在上文中也已經告訴過大家了。如果大家對這個問題還有什疑問的話,建議大家可以咨詢專業律師,在被拘役期間,被拘役人在生病期間,是可以依法申請保外就醫的。
保外就醫的期限是多久?
保外就醫的條件和程序2020
怎樣申請保外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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