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就是員工認定為工傷之后,通過對自己傷殘的鑒定,但是很多人有可能出于想要多要一些賠償的目的,所以一般對于第一次的鑒定不滿意所以想要經過第二次鑒定,讓自己能夠多拿一點賠償金。那很多人就會覺得第二次鑒定和第一次鑒定時間隔了三個月,那么二次工傷鑒定降了兩級可能嗎?
一、二次工傷鑒定降了兩級可能嗎?
有可能。由于第一次傷殘鑒定和第二次鑒定之間存在一定的時間差,有些傷情(但不是全部)經過這一段時間的恢復,會有所好轉,所以,傷殘等級會有所下降。比如:人體燒傷情況,在第一傷殘鑒定時為8級傷殘,當經過3個月后,由于自然恢復,燒傷面積速小了,到第二次鑒定時就有可能變成9級傷殘了
二、工傷認定書下來后該做什么
工傷怎么賠償
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
(1)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如果是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不承認,則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確認事實勞動關系)。
(2)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等
2、勞動能力鑒定(傷殘等級鑒定)。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或期內傷情處于相對穩定狀態,可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填寫《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確認)表》,提交:
(1)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的復印件1份;
(2)被鑒定人的身份證復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張;(3)被鑒定人的病歷、診斷證明、理化檢驗報告、ct、x光片等診療資料的復印件;
(4)其他。
3、工傷待遇。傷殘包括:
⑴醫療費
,⑵住院伙食補助費,
⑶護理費,
⑷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者月工資×法定月份數(不同的傷殘等級月份數不等),
⑸一次性醫療補助金:重慶職工平均月工資標準×法定月份數(不同的傷殘等級對應不同的月份數),
⑹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或傷殘津貼,
⑺停工留薪期工資:治療時間(不同傷情時間不同)×勞動者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
⑻后續治療費,
⑼殘疾輔助器具費,
⑽交通費等。
工傷認定書下來后,進行工傷鑒定,持鑒定結果,享受工傷待遇,得到工傷賠償。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第二十五條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二次工傷鑒定降了兩級這個是完全有可能的,因為工傷鑒定結束之后,如果說當事人對于鑒定結果不滿意的,可以申請第二次鑒定,但是前提是有的,那就是兩次鑒定的時間應該超過三個月,三個月的時間可能會導致當事人的傷情變好,所以降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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