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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學很多人都想入黨,黨員的身份在后來找工作也會加分,雖說黨員與普通公民有一定的不同,但是權利是相同的,黨員犯了罪會不會影響他的黨員身份,被開除黨籍,那么黨員因故意犯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會開除黨籍?下面就和小編一起從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黨員因故意犯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會開除黨籍?
根據違法程度與過錯性質由所在黨組織給予相應的處理,一般不會。 第十條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
(三)撤銷黨內職務;
(四)留黨察看;
(五)開除黨籍。
第四章對違法犯罪黨員的紀律處分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處分:
(一)因被依法判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
(二)單處或者附加的;
(三)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一般應當開除黨籍。對于個別可以不開除黨籍的,應當對照處分黨員批準權限的規定,報請再上一級黨組織批準。
二、故意犯罪的分類
1、直接故意犯罪
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發生所構成的犯罪。
直接故意犯罪包含以下幾層意思:
1、行為人在行為當時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是成立故意犯罪的前提。首先,此處的“會發生”包括必然發生和可能發生兩種情況。其次,這里的危害結果是相對確定的結果。再次,某些直接故意犯罪還要求行為人認識到刑法規定的一些特定事實。
2、行為人對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的危害結果持希望其發生的態度,是成立直接故意犯罪的關鍵。即行為人積極追求危害結果的發生,發生危害結果是行為人實施危害行為所直接追求的目的。希望發生的危害結果與其明知會發生的結果須同一。
3、直接故意犯罪行為人具有明確的犯罪目的。犯罪目的是行為人想通過自己的行為促使危害結果發生的一種心理愿望。這與行為人希望危害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是一致的。
4、直接故意犯罪行為人的心理傾向是單向的。即要危害結果發生,一旦危害結果沒發生,是違背行為人的心愿的。
2、間接故意犯罪
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所構成的犯罪。其包含以下幾層意思:
1、行為人對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導致的結果須持放任其發生的心理態度,即行為人對明知可能發生的結果既不是希望其發生,也不是希望其不發生,而是任其自然,發生不發生都無所謂。
2、間接故意犯罪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的危害結果,僅限于明知“可能發生”一種情況。
3、間接故意犯罪行為人主觀上不具有犯罪目的,因為放任危害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與犯罪目的追求危害結果發生的要求不相符。
4、間接故意犯罪只有構成與不構成之分,而不存在完成與否的問題。
根據小編的介紹,大家應該對黨員因故意犯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會開除黨籍這個問題有了一個初步的了解了吧。黨員有相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當黨員做出了危害社會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犯罪行為時,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時,也會被黨員內部做出相應的處罰,甚至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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