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只有中央人民銀行才具有發行貨幣的權利。當然其他人或者機構有擅自發行貨幣的行為就是違法的。而現實中為了牟利也有不少人選擇制造假幣、走私假幣。那在我國走私假幣罪的構成要件是怎樣的呢?律霸小編馬上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走私假幣罪的構成要件是怎樣的
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其不僅侵犯了國家對貨幣的管理制度,而且也破壞了國家對外的貿易管理。
本罪的對象,既包括偽造的人民幣,又包括偽造的外幣。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有關貨幣的管理法規及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攜帶、運輸、郵寄偽造的貨幣進出國(邊)境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年滿十六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成為本罪主體;單位亦可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并且為直接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仍決意逃避海關的監管并將其運輸、攜帶或郵寄進出國(邊)境,過失不能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在不知情或者完全受到蒙騙的情況下運輸、攜帶或者郵寄了偽造的貨幣進出境的,就不構成本罪。當然,這并不排除可以構成他罪,如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等。行為人是否具有牟利的目的,對本罪的構成沒有影響。
二、走私假幣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認定走私假幣罪的構成要件,核心在于認定其客觀方面。而認定走私假幣罪的客觀方面,關鍵在于認定走私假幣行為,具體來說:
1、走私假幣指違反國家有關貨幣的管理法規及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攜帶、運輸、郵寄偽造的貨幣進出國(邊)境的行為。所謂逃避海關監管,是指采取種種方法,以躲避海關對其所運輸、攜帶、郵寄的偽造貨幣進行監督和檢查的行為。逃避海關監管是走私行為最為本質的特征之一,對于本罪當然亦不例外。其實,行為人明明知道偽造的貨幣是國家一再嚴厲禁止進出國(邊)境的,如果被海關發現,必然會予以沒收。
因此,走私偽造的貨幣的犯罪分子要達到其目的,只有采取種種不正當手段,使其所運輸、攜帶或郵寄的偽造的貨幣逃避海關的檢查與監督。至于其方式則多種多樣,有的是繞關走私,即繞過關品,在沒有海關或邊境檢查站的地方,非法運輸、攜帶偽造的貨幣進出國(邊)境;有的是瞞關走私,即雖通過關口,但企圖采用隱匿、假報、偽裝等手段,以欺騙海關部門的檢查,通過海陸空等運輸線郵寄偽造的貨幣進出境。這些行為,都是一些典型的走私偽造的貨幣之行為。
2、除上述之外,還有一些非典型的走私偽造的貨幣的行為,在理論上,又常被稱之為間接走私或準走私的行為。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準走私的行為主要包括下列幾種情形:
(1)直接向走私偽造貨幣的犯罪分子收購偽造的貨幣的;
(2)在內海、領海收購、運輸、販賣偽造的貨幣的;
(3)與走私偽造的貨幣的犯罪分子通謀,為其提供貸款、資金、帳號、發票、證明或為其提供運輸、保管、郵寄或若其他方便條件的;等等。
走私假幣罪系行為犯,一般情況下,只要行為人出于故意實施了走私偽造的貨幣的行為,就可構成本罪,原則上都要判處相應的刑罰。但對于那些走私偽造的貨幣數額確實很小,可不認為是犯罪,不作刑事處罰,但可由海關依照有關的海關法規給予必要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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