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受到工傷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因為受工傷不僅是身體受到了傷害,還會帶來一系列需要處理的后續事件。受工傷之后要先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然后在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只有拿著鑒定結果才能索賠。如果用人單位不申請工傷鑒定,工傷員工自己可以申請工傷鑒定嗎?
一、工傷員工自己可以申請工傷鑒定嗎?
可以。《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企業如不按規定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家屬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門進行工傷認定,但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是有時效限制的。企業申請的應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職工個人或家屬申請的,自受傷之日起1年內向上述部門提出,過了時限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就不會予以受理了。
二、工傷職工要如何申請工傷鑒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申請期限可延長至30日。工傷職工或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一般來說,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應當經企業簽字后報送。
但如遇企業不簽字的情況,工傷職工或其親屬可以直接報送申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接到用人單位的工傷報告或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后,應當組織工傷保險機構進行調查核實。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三、工傷鑒定的程序是怎樣的
1、職工發生工傷事故,相關單位負責在24小時內向人事處填報《職工受傷事故報告表》。
2、工資科了解事故發生經過,并收集傷情治療診斷材料,填制《職工傷殘鑒定表》,介紹受傷職工去指定醫療機構作病情鑒定后報處務會研究。
3、必要時,擬定函件及相關材料,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4、根據鑒定結果,依據相關政策辦理相關事宜。處理結果報處長。
5、其他有關事項本程序中未明確的,按人事工作相關程序辦理。
在員工受到工傷后給員工申請工傷認定是用人單位應做的事情,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盡到相應的義務,工傷員工自己可以申請工傷鑒定嗎?是可以的。工傷的員工或家屬可以向勞動部門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但是要在員工受工傷一年之內提出,否則無法保障其權益。
2020年最新國家工傷鑒定標準
不服工傷鑒定,可以申請重新鑒定嗎
工傷鑒定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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