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其實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死緩,但需要注意死緩不屬于刑罰中規定的具體處罰,僅僅是法律中規定的一種特殊制度。那么大家知道什么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嗎?詳細內容請從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什么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是指對于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
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
一般來講,只要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絕大多數在二年以后會改判為無期徒刑甚至有期徒刑,因為罪犯在服刑期間大部分會被帶手銬或和腳鐐,再行犯罪的可能性很小,兩年考驗期滿后被執行死刑的非常鮮見。
二、死緩期滿如何處理?
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死刑緩期執行期滿后,針對犯罪分子的不同表現,作出不同的處理:
1、犯罪分子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2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所謂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如故意殺人罪、搶劫罪。
2、犯罪分子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的,2年期滿以后,減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重大立功表現,是指阻止他人進行嚴重犯罪活動的;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有重大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3、犯罪分子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所謂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是指如果故意犯罪的,應當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由服刑地的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判,并作出有罪判決書。在認定構成故意犯罪的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級人民法院依法核準,執行死刑。
實踐中,對于那些應當判處死刑,但同時又可以不用立即執行的,一般都是處死緩,也就是法律中規定的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這并不是說就死不到了,要是在死緩期間罪犯又故意犯罪的話,則就可以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關于什么是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問題,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律霸鄭州律師。
死緩期間又傷人如何處理?
判了死緩后還能減刑嗎 ?
判處死緩最低服刑時間是多少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法律哪些事兒隱名股東如何正名
2021-02-10房屋私下立字據有效嗎
2021-02-27女曝老爸出軌成癮,男方出軌怎么離婚
2020-12-04試用期之間離職公司不批怎么辦
2021-01-29勞務外包工作中,勞動者受傷該由誰負責
2021-02-05勞務外包員工離職補償
2021-02-26辭職法律如何規定
2021-01-15保險合同中的告知義務的性質是強制的嗎
2020-12-25對被保險人是否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存在爭議引發保險糾紛怎么辦
2021-01-18索要嫖資被殺,保險公司該不該賠
2020-11-27保險公司能否拒賠改裝機動車
2021-01-01交通肇事后逃逸惹糾紛保險公司是否可因逃逸拒賠
2020-11-16按份共有房產拆遷補償怎么分配
2020-11-23房屋拆遷補償包含哪些內容
2021-01-19農村舊房改造屬于征地拆遷嗎
2021-02-07樓房多少年后必須拆除
2020-12-23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有哪些內容
2020-12-20農村拆遷補償有哪些
2021-01-23在南京拆遷安置房能出售嗎
2021-03-26無錫拆遷補償標準:無錫市市區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辦法
202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