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法律規定要批捕才能取保嗎?
根據法律規定并不是要批捕才能取保,不批捕的情況下也可以取保候審的,這只是一個程序要求,公安機關采取取保候審是因為認為是犯罪嫌疑人,人民檢察院不批捕是因為證據不足。但是為了以防萬一,如果以后有證據可以證明構成犯罪行為,可以防止因為沒有采取取保候審措施導致的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所以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就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只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批捕后也能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是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客觀地說,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后,最應當考慮和最值得花費時間和精力的行為即為代為取保候審。
二、法律依據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在當代社會現在很多的人員,他們可能在程序方面并不是特別的了解,尤其是刑事訴訟法當中的一些程序,認為只有經過批準逮捕之后才能夠進行取保候審,實際上這兩種并沒有關聯性,不意味著是一個必須要經過的前置性條件。
取保候審要交多少錢?
取保候審期間可以上班嗎?
取保候審變更為逮捕的條件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國家占地苗圃賠償標準
2020-12-19行政訴訟法發展了幾年
2021-01-23律師詢問怎么收費
2020-12-21欠條修改是否還有法律效力
2020-11-08婚前財產沒有財產公證,離婚時怎么分割
2021-02-01管轄小結
2021-02-28期待利益不予賠償該怎樣理解
2020-11-19大學生上課玩游戲猝死學校有責任嗎
2020-12-02虛假考勤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020-12-30沒有補償的競業限制有效嗎
2020-11-22勞務派遣和合同制職工有什么區別
2021-02-04公司提高崗位任務量導致員工考核不過,后又調崗降薪怎么辦
2020-12-29勞動糾紛中是否采取一裁終局
2020-12-15新車投保應注意什么問題
2020-11-28保險的特點有哪些
2021-01-23對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的理解
2020-11-21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如何認定
2021-01-25保險合同中的默示保證是什么意思
2021-03-05從本案談保險合同中格式條款的規范和認定
2021-02-15附贈人身保險合同的法律分析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