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拘直訴換押是否必須要進行?
刑拘直訴換押不是必須要進行,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刑拘直訴的案子是否需要進行換押,刑拘直訴是沒有經過逮捕程序地直接移送審查起訴的,一般來說,這些案件都是危害程度不大,情節輕微的案件。
適用刑拘直訴的輕微刑事案件范圍,還應當同時符合依法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適用快速辦理機制(刑拘直訴)沒有異議等一系列條件。
刑拘直訴機制是突破原有刑事訴訟思維,優化刑事訴訟制度的一項改革舉措,通過在刑拘與起訴之間架構起一條快速通道,對符合條件的輕微刑事案件進行繁簡分流,有助于節約司法資源,實現增效減負,最大限度保障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減少了審前羈押。
二、刑事拘留的期限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長期限兩種,具體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為14天,一般從進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內偵查機關要報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其中檢察院核準的時間為7天,包含在14天內,如核準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
2、延長期限的刑事拘留期為37天,其中檢察院核準的時間為7天,在該期限內,偵查機關報檢察院批準逮捕,如核準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
三、刑事拘留的條件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當代社會刑事訴訟法當中規定了很多的程序當中的內容,程序當中內容它是非常的復雜的,可能會存在著交叉,比如說在刑事訴訟法當中有著刑事拘留直接訴訟的情況,而對于這種情況是否能夠適用換壓制度,還是需要看是否構成執行換壓制度的條件。
涉嫌故意傷人被刑拘應該怎么辦
刑拘期間可以保釋嗎?
在我國換押證幾日內要送到看守所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徐丹律師,女,法學學士學位,國家司法考試A證?,F為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核心專職律師,婚姻家事法律事務部負責人,執業證號為14201201711164197。徐丹律師從2012開始先后在地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有過實習工作經驗,從事執業律師以來,秉承“專業、誠信、敬業、務實”的工作作風和為人處世的態度,已處理過多起訴訟和非訟法律事務,咨詢解答大量各類型民事、經濟、刑事案件。尤其擅長各類婚姻家事糾紛;婚前、婚內財產風險評估和規劃;為境內或者跨境婚姻、繼承提供法律意見;債權債務糾紛;房產合同等。對于婚姻家庭的矛盾有著獨到的見解,善于從法律角度與女性特有的角度為當事人出謀劃策,善于處理婚姻家庭中的疑難雜癥。在執業中也不忘關懷弱勢群體,結合地區司法局以及律所綠色通道提供專職援助,對于一些困難的群眾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服務,是一位有著專業素養與社會責任感的女律師。
交通事故處理注意事項
2021-03-17刑事案件證據會給報案人查閱嗎
2021-02-24非法拘禁罪的一罪與數罪有哪些情況,存在數罪的情況嗎
2021-03-10回遷安置房地下車位可以買賣嗎
2021-01-18為躲電子眼噴涂車牌違法嗎
2020-12-29房租沒到期,不租了房東不允許轉租怎么辦
2020-11-19公司增資跟股權轉讓能同時進行嗎
2021-03-21拆遷公司收入怎么計算營業稅
2020-11-11保證的方式及先訴抗辯權
2020-11-21贍養人的贍養義務有哪些
2021-03-10消除不良逾期記錄的方法有哪些
2020-12-23私生子行使繼承權的法律依據如何
2021-03-02特警有權開交警罰單嗎
2020-11-30農村房屋確權發證的時間是什么時候
2021-01-04武漢購房政策有什么
2020-12-07同行業財務崗位有競業限制嗎
2020-12-29在什么情況下與員工簽訂勞務合同
2020-11-23停工留薪滿后可否解除勞動關系
2020-12-02實習期的員工辭職書范文是怎樣的
2020-12-11公司提高崗位任務量導致員工考核不過,后又調崗降薪怎么辦
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