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勞動合同是上勞動局辦理嗎?
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并不需要勞動局的認可或批準。如果員工當初簽訂合同是用公司公章的話,那么解除合同當然還是得用公司公章。如果員工當初簽訂合同是勞動人事部門的章,那么解除當然用勞動人事部門的章也是有效的。
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上蓋人事專用章是有法律效應的,不一定非要蓋公司公章和勞動局公章。一般都是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部門蓋章的,并具有法律效應,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是要入離職員工檔案的。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勞動合同訂立后,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但是,在發生某些特殊情況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已經成為不可能、沒必要以及會招致一方或雙方利益受到重大損害時,雙方當事人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解除勞動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與終止勞動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大致相同。
1、法定解除是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出現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時,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在法定解除的情況下,一方當事人可以不與另一方當事人協商,也無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依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合同。
2、約定解除是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認為繼續履行合同已經沒有必要時,與另一方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與法定解除不同的是,約定解除不能由一方自主決定,而必須是雙方的行為,其解除的條件不一定是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出現,只要當事人雙方在真實意思表示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就可以了。
綜上所述,雙方訂立勞動合同,員工想解除的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是很簡單的事情,單位人事部門處理,在沒有重大爭議的情況下不用去勞動局。不管是員工還是單位,都有解除合同的權利,在辦好手續后的十五日內,單位出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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