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人員進拘留所送看守所嗎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行政拘留就是進拘留所,如果是刑事拘留就進看守所。
二、拘留所和看守所區別
1、法律依據不同。拘留所是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設置;而看守所設置的法律依據是《刑事訴訟法》和《看守所條例》的相關規定。
2、性質界定不同。拘留所羈押的是受行政拘留處罰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國家行政羈押機關;而看守所羈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決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羈押機關的性質。
3、羈押對象不同。拘留所羈押的對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決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羈押的對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決犯。
4、法律監督不同。《看守所條例》第八條規定:“看守所的監管活動受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而拘留所的監督則無明文規定。
第一、看守所和拘留所有什么區別
在實踐中,經常有當事人的家屬分不清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區別。其實兩者的差別非常之大,如果親友被關押在看守所就表明他涉嫌刑事犯罪,必須經過偵查、審查起訴、審判等三個階段,所以關押的時間較長,一個刑事案件從拘留到出判決快的三個月,慢者一年半載。如果親友被關押在拘留所就表明他只是接受治安處罰或者行政處罰,最長關押時間是15天,即使是數種違法行為并罰也不會超過20天。
因此,當收到親友被關押的消息后,最重要的是了解清楚他是被關押在看守所還是拘留所,這樣才有利于考慮處理方案。關押在拘留所的,由于拘留時間較短,只需給親友送去一些衣物或者金錢就可以了;關押在看守所的,則需要盡快與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聯系,尋求其幫助,因為涉嫌刑事案件關于一個人的自由與生命,留給律師的時間越充裕,他能為你親友做的工作就越多,再者刑事案件只有律師才能正常介入辦理,即使是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也無法更別說了解案情了。
第二、看守所可以寄送衣服、食物或其他生活用品嗎
每個看守所都有各自具體的寄送物品規定和寄送時間規定,但通用的寄送標準大概如下:
(一)可以寄送衣服,但衣服不能帶有夾層、紐扣、拉鏈、金屬,最好是純棉的保暖衫,每次不能寄送超過10件衣服。
(二)可以寄送書籍,但不能屬于違禁、違法書籍并且必須通過看守所管理人員批準。
(三)可以寄送金錢,每月500元,總數不能超過2000元。
(四)可以寄送信件,信件內容不能涉及案情并且必須寫明倉號。
我國相關的犯罪者如涉及行政拘留或治安拘留的,關押在拘留所,這類拘留時間較短。如涉及刑事案件的,相關的案件調查時間較長的,應關進拘留所,按照我國的法律程序進行審理,依法維護我國的社會治安進行判決。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區別是什么?
去拘留所探視能見多久見一次?
去看守所探監和伙食要收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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