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于拘留多久會被釋放?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以上最長7日,加上公安局申請批準逮捕檢察院最長7日內作出決定,共計14天。也就是說,一般案件公安的拘留期限不超過14天。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多次作案很好理解。結伙作案也好理解。流竄作案指行為人在一段時間內先后在不同的地方作案。凡構成犯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屬于流竄犯罪分子:跨市、縣管轄范圍連續作案的;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省、市、縣繼續作案的。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1、第九十二條 對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2、第六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3、第一百二十四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4、第一百二十五條 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延期審理。
拘留是非常常見的司法強制措施,對于拘留的相關情況處理,應當基于實際的犯罪事實來進行判罰,犯罪事實嚴重的,那么在拘留期間還應當進行調查取證,而后進行審查起訴,還需要追究相關的刑事責任,具體情況下應當由司法機關來認定。
刑事拘留后被批捕大概多長時間會到法院進行宣判
刑事拘留判刑之間需要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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