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打架斗毆可以拘留多長時間?
打架斗毆被派出所拘留的時間一般是半個月,打架的行為雖然是民事主體之間由于糾紛而導致的暴力行為,本質上并不侵害到當事人之外的權益的,但若是不制止此類行為的發生,可能會出現以惡制惡情形的發生,此時是不利于社會治安的管理的。
二、打架斗毆的處罰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條款判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司法實踐中對本罪的認定和處罰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 行為人有非法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關鍵。對此應注意以下兩點:
(1)傷害行為的非法性是構成本罪的前提。如果傷害行為是合法的,如正當防衛或者緊急避險過程中造成一定傷害的,則不構成犯罪;
(2)本罪故意傷害的必須是他人的身體健康。自傷行為不能構成本罪,特殊情況下可能構成其他罪,如軍人戰時為逃避軍事義務自傷身體的,應按照刑法第434條的規定,以戰時自傷罪論處。
2.構成本罪的傷害程度限于輕傷、重傷、傷害致死三種情況。輕傷以下的輕微傷和一般的毆打行為,不能構成本罪。至于重傷、輕傷、輕微傷區分的標準,應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的《人體重傷鑒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的規定為準。
3.本罪主體的刑事責任年齡因傷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傷或者傷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年齡為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周歲才能構成本罪。
4.對于刑法明確規定以其他罪論處的故意傷害行為,應按照刑法有關條款定罪處罰,而不能以本罪論處。
5.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綜合上面所說的,打架斗毆就是利用違反了我國的治安法則,在處理的時候一般就會先進行拘留,再進行罰款,而對于拘留的時間一般是五到十五日,這就要看具體的時間,如果有延長的情形還可以進行申請,最主要的就是讓違法才受到應有的處罰
教唆別人打架斗毆怎么處理
最新打架斗毆的處罰規定
對打架斗毆處罰是怎樣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不續簽合同是否有賠償
2020-11-28保全退費暫停是貸款嗎
2021-02-15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約定不明確怎么辦
2021-01-07離婚不分家的協議
2021-03-19女方想離婚男方不愿意該怎么做
2021-01-25勞動者月中入職當月是否有工資
2020-11-22無犯罪記錄證明怎么開
2021-03-19競業限制領域如何界定
2021-01-10海洋貨物運輸保險單
2020-12-22人身保險合同的構成要件
2021-02-26保險公司開學申請需要哪些材料
2021-03-05交通事故本車人員受害能否要求保險公司賠償
2021-02-06重復保險的司法認定
2021-01-16各種事故保險理賠詳細程序
2020-11-30被車撞傷后要求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是否應賠償意外責任險
2021-02-26保險合同包含的三種免責條款有哪些內容
2020-12-05保險合同關系人包括哪些
2021-03-16保險合同違約和侵權的區別是什么
2021-02-26保險合同能否查封
2021-01-01車撞人保險沒賠付需墊付嗎
20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