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察院37天批捕意味著什么?
37天是拘留至逮捕的最長期限,不是所有涉嫌犯罪的案件都要到37天,只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jié)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至逮捕的最長時間才可能到37天,其中30天是最長拘留時間,7天是檢察院決定是否逮捕的時間。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guān)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7日以內(nèi),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guān)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qū)彙⒈O(jiān)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qū)徎蛘弑O(jiān)視居住。
二、公安機關(guān)怎么申請批捕手續(xù)?
公安機關(guān)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準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jù),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guān)對于重大案件的討論。可見,公安機關(guān)需要逮捕時,應當向同級人民檢察院報批逮捕,并移送提請批準逮捕書和案卷材料、證據(jù)。提請批準逮捕書應當寫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yè)、民族、住址、簡歷、所犯罪行和主要證據(jù),認定的罪名、逮捕的法律依據(jù)。人民檢察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guān)對重大案件的討論。這樣可以提前了解案情,為審查批捕作一定準備。
三、檢察院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對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qū)徤胁蛔阋苑乐拱l(fā)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1、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xiàn)實危險的;
3、可能毀滅、偽造證據(jù),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4、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5、可能自殺或者逃跑的。
綜上所述,公安機關(guān)對刑事犯罪當事人刑拘,這只是短期措施,之后一般都要申請批捕,從刑拘到批捕有時間限制,最多不超過37天,對于當事人家屬來說,如果家里有人被刑拘,超過37天還沒有出具批捕書的,家屬可以向檢察院反映要求放人。
檢察院批捕了多久會抓人
有案件是檢察院批捕抓人嗎?
刑事案件沒有批捕還可能判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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