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盜竊案不批捕取保候審還會判刑嗎?
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并不代表盜竊案件的完結和不會判決刑罰。會不會坐牢還要司法機關進一步審理后判決也知道。不過,依據取保候審的條件來說,能夠取保候審一般都是罪行較輕的,判決也不會太重。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二、申請取保候審的程序是什么?
1、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準,并簽發(fā)《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zhí)行取保候審通知書》,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zhí)行。取保候審的執(zhí)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zhí)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并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guī)定。
綜上所述,公安機關對盜竊案件立案后,會展開對嫌疑人的追捕,如果檢察院不予批捕而是執(zhí)行取保候審,符合起訴條件的,檢察院依然起訴。取保候審和最終是否判刑沒有必然聯系,法院對盜竊嫌疑人判刑主要看其犯罪情節(jié)及盜竊數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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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劉興萌,山東順周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心理咨詢師。臨床醫(yī)學學士學位,5年學校及醫(yī)院學習歷練,掌握扎實的醫(yī)學基礎,在傷殘鑒定、醫(yī)療過錯鑒定等方面能為當事人提供全面、客觀的意見及幫助。先后供職于平安財險、太平財險兩家保險公司,發(fā)揮醫(yī)學專長,依次擔任人傷理賠法務、人傷理賠主管、人傷審核崗,共計8年余,累計處理交通事故千余件,積累了豐富的交通事故及人身損害處理及訴訟經驗。目前主要業(yè)務專長:交通事故、醫(yī)療糾紛、人身損害糾紛。聯系電話:18615425160;微信:L18615425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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