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務員工傷賠償怎樣辦理的
公務人員因公受傷后,符合因公受傷條件的,享受公傷待遇,費用由國家負擔。
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62條規定:
國家機關和依照或者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所在單位支付費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財政部門規定。
其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工傷保險等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民政部門、財政部門等部門參照本條例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準后施行。
二、工傷范圍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傷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而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職工有上述情形的視同工傷,并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待遇。
在我國相關的政府工作人員叫做公務員,相關的公務員工傷的應受到我國相關部門的賠付。按照我國的公務人員的規章制度,向相關管部門提出申請,辦理這類人員的工傷賠付,賠償這類相關人員的損失,積極地進行治療。
工傷賠償項目包括哪些?
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程序要怎樣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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