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訴訟期間的誤工費由誰承擔?
訴訟期間的誤工費由過錯方承擔。按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誤工費,是在賠償范圍內的,訴訟期間的誤工費和交通費住宿費等費用也是在其中的,因此也是需要過錯方進行賠償的。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二、誤工費的相關內容拓展
按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誤工費,是在賠償范圍內的。
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解釋》對誤工費損失不設最高限額。對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有兩點需要明確:
1.該固定收入須有合法證明;
2.該固定收人必須是受害人實際減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損害后,其供職單位沒有扣發或者沒有全部扣發其收人,其誤工費應不賠或者少賠。
如果案件需要到法院進行訴訟的,這個開庭審理的過程是需要一定的時間的,在這期間由于無法工作導致的收入的減少和涉及到的交通費以及住宿費等也是一并算在誤工費中的,因此也是可以向過錯方一并提出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對于誤工費的金額不滿意的,可以和對方進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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