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合同的解除和離職證明的區別是什么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后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與離職證明的區別:
1、離職證明,是表示是員工自己主動、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2、解除勞動合同書,是表示用人單位和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3、其二者的區別是在與勞動補償方面會不同。
4、無論是離職證明還是解除勞動合同書,均表示與原用人單位在法律上沒有勞動關系了,不影響你和新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茲有本單位職工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勞動合同類型為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工作崗位為 ,勞動合同起止時間為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起于 年 月 日,共 年 個月。因(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2) ,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 條第 款第 項規定,本單位于年月 日終止(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注:本證明書一式四份,原合同雙方當事人、失業保險機構、社保經辦機構各一份。
三、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
茲有 (姓名)同志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在我公司擔任職務,在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工作表現。現因原因申請離職,并已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以后其一切相關事宜均與我司無關。
特此證明
公司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以上是離職證明與勞動合同終止證明之間的區別。 總之,分離證書與終止勞動證書之間的差異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此外,小編編制了分離證明模板和勞動合同終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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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林立德律師,法學學士,執業于海南省大型綜合性律師事務所---海南東方國信律師事務所。具有多年豐富的法律實務經驗。始終認為律師維護的不是公平正義,而是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專注于刑事辯護、建筑工程、合同糾紛、婚姻家庭、勞動糾紛、債權債務糾紛等領域。執業以來成功辦理多起刑事案件、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非訴案件,兼任??邛蝹ゲQ易公司、海南省財政廳等公司及政府部門的常年法律顧問。扎實的法律功底、清晰的辦案思路和一絲不茍的辦案態度為業內和當事人一致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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