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捕政協委員必須按照流程進行嗎?
批捕政協委員必須按照流程進行,《關于對政協委員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強制措施應向所在政協黨組通報情況的通知》中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依法對有犯罪嫌疑的政協委員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強制措施前,應向該委員所在的政協黨組通報情況;情況緊急的,可同時或事后及時通報,以利于政協黨組及時掌握情況,采取相應的配合措施,保證案件的順利查處。"
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愛國統一戰線組織。各級政協委員在政協全國委員會和各級地方委員會的領導下,行使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職能。
二、檢察院逮捕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刑事訴訟法和人民檢察院辦理刑事案件規則的規定,逮捕的條件為:
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所謂“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是指同時具備下列情形:
(1)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實。
(2)有證據證明該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3)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的犯罪行為的證據已有查證屬實的。
2、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3、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三、檢察院批準逮捕的程序
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制作提請批準逮捕書一式三份,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
檢察機關在接到公安機關的報捕材料后,由審查逮捕部門指定辦案人員進行審查。辦案人員應當查閱案卷材料,制作閱卷筆錄,提出批準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意見,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請檢察長批準或者決定;重大案件應當經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于重大案件的討論。
對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在7日內作出是否批準逮捕的決定;未被拘留的,應當在接到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15日以內作出是否批準逮捕的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不得超過20日。
檢察機關經審查應當分別作出以下決定:
(1)于符合逮捕條件的,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制作批準逮捕決定書;
(2)于不符合逮捕條件的,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制作不批準逮捕決定書,說明不批準逮捕的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人民檢察院辦理審查逮捕案件,發現應當逮捕而公安機關未提請批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建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公安機關認為建議正確的,應當立即提請批準逮捕;認為建議不正確的,應當將不提請批準逮捕的理由通知人民檢察院。如果公安機關不提請批準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檢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逮捕決定,送達公安機關執行。
公安機關在逮捕犯罪人員之前,是一定需要向當地的人民檢察院提出逮捕的秦請求,為了確保檢察院會批捕,必須得是公安機關應經過了偵查,確保掌握了足夠的他人犯罪的證據,并且在批捕后,也需要按照流程進行逮捕。
刑事案件沒有批捕還可能判刑么?
刑事拘留后被批捕大概多長時間會到法院進行宣判
檢察院不批捕被害人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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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人現執業于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研究生學歷,有著豐富的辦案經驗,經辦過很多的民事糾紛,包括經濟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勞動糾紛、婚姻繼承、交通事故糾紛。在刑事辯護領域,也取得了很多的取保候審,緩刑,罪輕辯護等成功的案例。本人有著扎實的理論基礎,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和法律實務經驗,工作中有著高度的責任感,為客戶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努力為客戶解決問題,不讓客戶多花一分冤枉錢!目前,張留紅律師有固定的合作團隊,在辦案過程可以利用一切資源為客戶尋求真正具有建設性的解決方案,真正做到了只要客戶委托了我們團隊的任一個律師就相當于擁有了本團隊全部律師資源,可以得到所有團隊律師的幫助,從而使客戶的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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