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捕后的物品律師可以給拿回來嗎
若為涉案物品可以采取扣押,但應當附扣押清單,雙方各執一份。若與案件無關則應及時退還。
逮捕期間律師的作用:
1、提供法律服務、代理申訴和控告
2、代為申請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3、會見犯罪嫌疑人
律師接受委托后,與偵查機關取得聯系,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時提出會見嫌疑人的具體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關案件情況。
4、拘留期限屆滿,而又沒有批準逮捕或變更強制措施的,可以要求解除強制措施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5、逮捕期限屆滿,而又移送檢察機關或變更強制措施的,可以要求解除強制措施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二、批捕后的程序
檢察院批捕后,公安機關繼續刑事偵查。
1、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2、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并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3、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4、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5、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6、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期限,一般來說,不超期關押的話,也要五個月左右才到法院,法院一個月內會宣判,也就是要半年以后,如果有超期或者補充偵查的情況,大概要一年多。
綜上所述,嫌疑人被逮捕后也有權利聘請律師的,將所有事物都可以委托給律師,所以在被批捕后可以通過律師確定是否可以將部分物品拿回,當然如果是與案件沒有關系的都會返還給家屬或者帶給律師,其他物品則要進行相應的調查。
批捕起訴證據審查的原則有哪些
立案到批捕的流程有哪些
刑事案件沒有批捕還可能判刑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一個人去勞動局有用嗎
2021-03-05抵押擔保合同(樣本)
2020-12-20中國哪些職業不能與外國人結婚
2020-12-11涉外撫養收費多少錢
2021-01-14字體侵權如何賠償由誰負責
2020-12-25買賣雙方的合同中明確約定支付定金,一方違約定金罰則如何適用
2021-03-12支票背書的處理方式是怎樣的
2021-01-05探望權糾紛如何處理,探望權糾紛怎么執行
2020-11-26申請撤銷強制執行后多久解凍
2021-02-06電梯事故死人構成犯罪嗎
2020-12-14租房遇到黑中介不退定金怎么辦
2020-12-24購房新政策二套房契稅相關規定
2021-02-21執行董事可以外聘嗎
2021-02-20試用期離職是否受競業限制
2021-02-23只能在當地購買人壽保險合同嗎
2020-12-31保險欺詐及其防治
2021-03-04購買人身保險新型產品,防范誤導新對策
2020-12-19導游人士購買保險全方位攻略
2021-03-07長期護理保險保險期間為多少年
2021-01-31什么叫加扣免賠率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