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批捕后公訴工作什么時候決定
嫌疑人被批捕后檢察院在7日內作出決定,批準逮捕后將案卷移交公安機關繼續偵查,期限2個月,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向檢察院公訴科移送審查起訴,審查期限1個月,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在3個月內審理判決,如果案情復雜,每個階段可能延期。
嫌疑人被批捕后檢察院在7日內作出決定,批準逮捕后將案卷移交公安機關繼續偵查,期限2個月,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向檢察院公訴科移送審查起訴,審查期限1個月,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在3個月內審理判決,如果案情復雜,每個階段可能延期。
二、案件的不同起訴的時間分類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延期審理。 刑事法第一百二十六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刑事法第一百二十七條 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第一百三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
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綜上所述,如果嫌疑人涉嫌到刑事案件的,那么公安機關會進行立案偵查,對于是否批捕需要將相關材料提交到檢察院,在得到了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情況下,公安機關才會對嫌疑人進行批捕,然后檢察院準備公訴的工作,一般在七天內決定。
取保候審變更為逮捕的條件是什么
批準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審嗎
逮捕后偵查羈押期限最長是多久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合同違約后簽訂的免責協議有效嗎
2020-11-29法院起訴撤銷合同要多少訴訟費
2020-12-28商標證書沒下商標可認轉讓嗎
2021-03-02開支票日期怎么寫
2020-12-05車禍事故處理多久下來
2021-01-24不出庭對判決有啥影響
2020-12-25職工骨折單位能辭退嗎
2021-03-06個人侵占集體土地該如何處罰
2020-12-29辦理抵押登記可以只用房產證和身份證嗎
2020-12-29合同中知識產權免責怎么約定
2020-12-08工傷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2021-01-26勞務派遣能否約定競業限制
2021-02-02退休離職有經濟補償金嗎
2021-01-16勞動爭議管轄權包括哪些內容
2020-11-21我國工程保險有沒有法律保障
2021-01-02保險公司為何在運輸合同中拒絕賠償
2021-01-29什么情況下保險公司可拒絕賠償
2020-11-21我國保險理賠低效率是否低
2021-03-14如何正確理解保險公司之間的連帶責任問題
2021-01-10保險公司承保后需要履行哪些義務
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