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工傷我們大家都知道工作崗位是要給賠償的,對于賠償的方面各個地方的標準都是不一樣的。因為各個地區的經濟條件物價和醫療費用方面的花費是不一樣的,所以說對于各地區的賠償也應該是不同的。那么南京解除勞動關系賠償工傷9級如何賠償呢?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和《江蘇省工傷保險條例》:
1.如果繼續在單位工作,沒有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只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用人單位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只有你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除了三個一次性外,按《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你仍然可以享受。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范圍詳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用人單位還應向你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
2.解除勞動合同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
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要求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加付補償金。
工傷賠償項目含:醫療費、住院期間護理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生活護理費、輔助器具費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享有。
構成九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9個月本人工資)。解除勞動關系時還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對于南京解除勞動關系賠償工傷9級的賠償問題我們可以參照江蘇省頒布的工傷補償規定中可以看出。對于工傷九級的賠償情況一般都是給九個月的工資的賠償作為基本的標準,而且還需要支付相關的醫藥費和損失費等等。對于這個情況我們不可大意。
2020年最新十級工傷賠償標準的有關規定
工傷賠償的期限是多久
怎樣計算工傷賠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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