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工作中,特別是體力工作中發生工傷是時有的事。受了工傷嘛,勞動者所從事的企業應該給予勞動者一定的補償。然而有的工傷比較嚴重甚至導致了身體的殘疾,那可能就需要進行治療休養。那么,在這段時間,工傷致殘的誤工費該怎么計算呢?
工傷誤工費怎么算?
最新工傷誤工費賠償標準,治療結束后按殘疾等級另行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第三十二條規定:“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治療終結后,影響勞動能力,可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要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或煤礦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交通事故誤工費怎么計算: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第1款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從《民法通則》和《解釋》對誤工費的相應規定來看,并未對受傷者獲得誤工費賠償的年齡作出限制性規定,也就是說只要是受害人遭到人身損害,客觀上并因誤工而導致其收入實際減少,受害人不應受年齡、性別等因素的限制,都有權要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誤工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通常來說,因工受傷而需要進行治療的,在治療期間,工資應該照常發放。但是時間一般都不會超過十二個月,如果情況比較嚴重或者特殊,可以申請適當延長,但是也不能超過十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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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中誤工費賠償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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