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緩刑人員重新犯罪審查批捕如何進行?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所謂緩刑,指的是人民法院對于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其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再犯罪危險以及對居住社區的影響,規定一定的考驗期,暫緩其刑罰執行的制度。
緩刑有一定的考驗期,《刑法》第73條規定,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緩刑的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必須遵守我國《刑法》第75條的四項規定。同時,如果在考驗期內沒有發現判決之前有漏罪,或者重新犯罪,那么,在考驗期滿時就可以認為原判刑罰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現在問題的是,如果緩刑期間再犯罪怎么辦?我國《刑法》第77條規定,緩刑期間再犯罪新罪,應當撤銷緩刑,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依照69條的規定進行數罪并罰。
因此,緩刑期間再犯罪,將會面臨著撤銷緩刑,并數罪并罰的局面。
二、緩刑和死緩有何區別?
緩刑和死緩雖然都是緩刑,但是兩者性質完全不同。緩刑是一種附條件暫緩執行刑罰的制度,而死緩是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刑罰執行制度。兩者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前提不同。緩刑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為前提;而死緩是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死刑為前提。
2、執行場所不同。緩刑是把犯罪分子置于社區里進行社區改造和矯正;而死緩犯是將犯罪分子關押于監獄進行教育改造。
3、考驗期不同。緩刑的考驗期受原判刑罰的長短而不同,但是都在5年以下;而死緩的考驗期是固定的,即2年。
4、法律后果不同。緩刑考驗期滿之后,如果沒有違反相關條文,則原判刑罰不再執行,并進行公開宣告;而死緩則是在考驗期滿之后,沒有故意犯罪或被發現漏罪的,可能被減為無期徒刑,甚至是有期徒刑。當然,如果緩刑和死緩的犯罪分子都違反了規定,前者將被撤銷緩刑,而后者將被執行死刑。
緩刑一般對犯罪事實認定上不是特別嚴重,并且認罪態度良好,可以暫緩執行相關刑罰的處罰,一般緩刑期滿后,如果沒有繼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則原判決則會取消,在緩刑期間如果繼續違法犯罪,則必須加重了原來的判決,數罪并發可以面臨嚴格的牢獄之災,顯然是不明智的選擇。
挪用公款罪在什么情況下可以緩刑
非法拘禁可以判緩刑嗎 非法拘禁罪的特征是什么
開設賭場罪能判緩刑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通事故中財產保全期限過了可以提車了嗎
2021-01-05勞動爭議調解的步驟是什么
2020-12-03日結臨時工的法律規定是如何的
2021-01-09股權激勵,要拿出多少比例合適
2021-01-16多個保證人如何分攤債務
2020-11-10股權能保全和執行嗎
2020-11-08簽訂交通事故的賠償協議應注意哪些
2021-03-06改裝車違法嗎,改裝后要怎么過年檢
2021-02-25保全是怎么執行
2021-03-20怎么可以提高孩子的撫養費用?
2021-01-01危險駕駛罪怎么判刑
2021-03-06未成年打架會留案底嗎
2021-01-05交通事故賠償款對方不給怎么辦
2021-01-12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罪如何定罪量刑
2020-12-02什么情況下應該賠償勞動者損失
2020-11-08家暴離婚需要什么證據
2020-12-23商業銀行破產清算存款怎么辦
2020-12-10無效擔保合同如何賠償呢
2021-02-07單項交通事故怎么賠償
2021-02-23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中的股權處置方式
2021-03-19